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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09]13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7
【实施时间】 2009-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4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沃支公司等21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沃支公司等21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9〕13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沃支公司等21家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泰康晋发〔2009〕第10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21家支公司开业: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沃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权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谷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顺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垣曲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绛县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陵川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县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乡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郊区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矿区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定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城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口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县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台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店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公司。

  

  


  二、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由上级公司授权决定。该机构尚不具备经营团险业务和银行邮政代理业务的条件,不得经营上述业务。

  

  


  三、支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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