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县支公司等14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县支公司等14家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09〕8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14家支公司开业: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垣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潞城市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城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芮城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猗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陆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济市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荣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闻喜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支公司。 二、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由上级公司授权决定。 三、支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