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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十八)探索高新区创新发展治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要成为创新需求的发现者、创新过程的参入者、创新服务的提供者、创新资源的整合者以及创新成果的推广者,向开放式、多方参与的网络型行政组织转变。要建立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社区、政府共同参与、紧密联合与互动的创新发展治理机制,实现多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

  六、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全力推进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

  (十九)加强对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组织领导。大连市政府会同省科技厅联合成立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根据建设方案,负责指导、协调创建活动的开展和绩效考评,有组织、有计划、扎实地推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十)加强对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的考核。按照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和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结合大连高新区实际,制定《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考核办法》,以建立对大连高新区新的考核体系。考核办法突出对大连高新区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引导和支持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贯彻科技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精神,按照《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评价大连高新区的发展情况,确立大连高新区的发展导向,更好地发挥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大连高新区要按照国家关于高新区“四位一体”的战略定位,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形成以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模式,不断促进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努力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要力争“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要求,建成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万才 大连市市长

  副组长: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曲晓飞 大连市副市长

  栾庆伟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刘晓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姜 周 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岩 市长助理、市经信委主任

  曹 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刘晓英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毛岩亮 市财政局局长

  于德泉 市人社局局长

  金建利 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

  王 君 市规划局局长

  马成恩 市城建局局长

  韩玉明 市服务业委主任

  刘德春 市外经贸局局长

  张凤全 市工商局局长

  丁永安 市国税局局长

  李圣君 市地税局局长

  母保志 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郭长明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电话:84793139),郭长明兼办公室主任,张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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