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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2-28
【实施时间】 2011-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提高绿色百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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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坚持分类指导和重点扶持

  针对当前我市绿色百强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在制定鼓励科技创新政策时,按照专业领域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扶持,使绿色百强企业成为“一流自主创新基地”中坚力量。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将低碳理念引入产品设计制造全过程,加快设备、技术和产品升级,重点开发应用基于网络的产品设计与开发技术、过程制造技术、系统集成技术、虚拟制造技术等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传统产业的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新兴产业企业要积极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成为推进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

  八、积极组织制定绿色百强企业科技素质评价标准

  坚持量质并举,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为标志,制定绿色百强企业科技素质标准,引导企业在规模扩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提升企业自身科技素质。根据培养绿色百强企业实践,采取不同指标或不同指标权重,对不同规模、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科学评价,鼓励大企业率先发展、发挥龙头作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迅速、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绿色百强企业。

  九、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提升绿色百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企业改制重组,搬迁改造、建设用地以及税收、信贷、立项等方面给予优惠。建立完善绿色转型科技创新项目库,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强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围绕企业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科技评估、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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