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黔建施通[2009]483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建筑施工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二)职责分工

  

  1.施工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评估和总结工作。

  

  2.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检查方案;协助施工管理处开展专项行动检查和评估、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责任、措施,并逐一落到实处。

  

  (二)结合年度目标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对照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450号)开展专项行动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重点项目、薄弱环节开展检查,对行动不力和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我厅于12月份开展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请各市(州、地)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送我厅施工管理处。

  

  附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92号)(略)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