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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6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超额完成年度征缴收入目标任务和当年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指标的,超收和节支部分增加当地累计结余指标,并可结转以后年度。未完成年度征缴收入目标任务的,按短收额的一定比例扣减当地历年累计结余指标,扣减后的短收额由同级财政弥补;当年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指标的,从各地历年累计结余指标中弥补,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负担。

  凡是应由同级财政弥补而弥补不到位的,由省财政调剂资金予以垫付,年终扣减地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直接纳入省级统筹基金。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奖励资金,按预算管理和扩面征缴工作绩效对各地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另行制定。

  (三)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各单位和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省级统筹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公开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退休审批制度,禁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要加强省级统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保证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经办机构的管理,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推进信息化建设,使经办机构尽快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组织实施

  实行省级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省级统筹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对省级统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做好企业参保登记工作,据实核实缴费基数,要按照规定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规范基金预算管理,督促各地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各级地税部门要强化基金征缴,加大清欠力度,提高基金入库率。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注销、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主题词:劳动保险意见通知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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