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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6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接上页]
2.公共查阅点。2008年国家文物局办公场所设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查阅系统方便公众查阅。

  3.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媒体。2010年度多次组织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第22届国际博协大会等重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配合我局相关部门和地方文物部门召集媒体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0余场,初步统计各主流媒体2010年共编发文博方面报道1500余篇(次),百度涉及文博网页链接达4460万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国家文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件,均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审批方面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国家文物局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人2108次,其中现场咨询14人次,电话咨询522人次,网上咨询(包括局长信箱、留言板等)1572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国家文物局2010年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国家文物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8人。

  (二)2010年国家文物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约为30万元。

  (三)2010年度国家文物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新形势新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2011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主要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以规范行政行为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增加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

  (二)以提高工作透明度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流程,及时答复,严格把关,责任到人,明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界限,明确应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型,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主动公开率,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以方便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主平台的作用,借助《中国文物报》等媒体,完善新闻发布渠道,丰富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在设计理念上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向社会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文博领域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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