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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质[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24
【实施时间】 2011-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要积极开展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关注、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水平。要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上报我部质量安全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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