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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2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人事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目标绩效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监察厅派驻省体育局监察室,与中共贵州省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贵州省体育市场稽查队不再与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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