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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人事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目标绩效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监察厅派驻省体育局监察室,与中共贵州省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贵州省体育市场稽查队不再与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