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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财务函[20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7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安

  副组长:薛启谊杨云凯

  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曰松 任健唐燕

  成员:王锐 郭弘涛 黄贵平 徐永昌 杜黎 桂熠 辛锋

  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做好工作总结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和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本单位职责实现的重要性、现阶段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放松国有资产管理后果的严重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落实方案,成立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兼任组长,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明确到人,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真抓实干,深入开展。

  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资产的清理盘点,避免以账对账、以账对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历史挂账力争依据有关原始凭证加以处理;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真正去除轻存量重增量的管理弊病,建立完整安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含专项治理报告书及资产报表)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桂 熠 620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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