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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局
【发文字号】 鄂工商明电[2009]2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8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气候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气候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工商明电[2009]2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近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吸取去年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务必做好防范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该《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履职的要求,现就全省系统做好雨雪冰冻气候下的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立全局意识,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

  

  防范雨雪冰冻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认真履行职能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和市场风险排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市场信息的沟通和反馈;要教育系统干部树立大局意识,听从指挥,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真心诚意地为广大群众谋福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秩序良好、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及时发现和预防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在雨雪冰冻气候下,一些地方会有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个别媒体散布虚假涨价信息、造谣惑众,制造市场紧张气氛。因此,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面对的市场监管形势,做到及早部署,强化责任,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三、加强市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各地要按照市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应急处置状况下报告及时、处置预案措施具体、人员到位、通信畅通、保障有力。

  

  各地工商部门在雨雪冰冻气候下市场监管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局报告,联系人:刘茵静,联系电话:027-86772551.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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