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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科技厅党组
【发文字号】 科党[2009]4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4
【实施时间】 2009-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8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安徽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通知

  (科党〔2009〕4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通知(皖责惩防组密电〔2009〕1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科技厅党组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科党〔2008〕37号)及《科技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皖科党〔2009〕7号)的落实,根据省纪委部署,结合科技厅实际,现就我厅开展2009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检查的意义

  

  开展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是加快科技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完成2009年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成果的必要环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扎实有效地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基础之上,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的丰硕成果迎接各级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六项检查:

  

  1、各处室、各单位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纳入科技管理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情况;

  

  2、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情况;

  

  3、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发挥作用的情况;

  

  5、纪检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6、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列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情况。

  

  (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抓好十项检查:

  

  1、各处室、各单位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

  

  2、各处室、各单位领导干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与广大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的情况;

  

  3、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党性党风教育,认真开展廉洁自律工作的情况;

  

  4、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情况;

  

  5、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情况;

  

  6、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7、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情况;

  

  8、健全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的情况;

  

  9、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创新的情况;

  

  10、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能力和水平的情况。

  

  


  三、检查的基本步骤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1、自查自纠阶段(11月15日-11月27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切实领会通知精神,端正自查态度,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完成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2、重点检查阶段(11月30-12月15日)。成立厅督促检查小组,由厅党组、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科技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及2009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此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之上,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完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案,拓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巩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各处室、各单位的专项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27日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中共安徽省科技厅党组

  

  200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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