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合理区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