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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建政[201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03-23
【实施时间】 2011-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五)评比表彰。“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荐、表彰。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点示范,加强对各自系统所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和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注重分类指导。要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设计争创载体,完善争创措施,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进党群共创。以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其所联系的广大群众创先争优,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引导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形成党内创先带动系统创佳、激发岗位创优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立足于科学发展,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归纳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今后,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厅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联系人:蒋定斌、施文虎 电子邮箱:jstcxzyb@163.com,电话:87903900 87805210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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