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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23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9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职责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职责。

  

  (二)取消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四)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的查处;参与制定煤炭行业安全标准实施细则,拟订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科技发展规划。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含煤矿矿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开展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管4名(综合事务主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主管、矿山安全主管、法制科技主管),副主管1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四、其他事项

  

  (一) 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市交通运输、水务、建设、旅游、农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林业、卫生、质监、教育、商务等部门具体负责所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接受市安监局的监督检查。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同时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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