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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办字[2009]129号
【颁布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9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9]129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当前,正值我省赣南脐橙、南丰蜜桔等农产品集中收获上市时期,为了搞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实现增产增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销工作。今年我省农业生产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了连续六年增长,粮食总产将突破400亿斤,水果、肉类产品产量均将突破300万吨,淡水产品产量将突破200万吨。各种农产品正陆续采收上市,各地务必要从“抓好市场营销就是抓好生产”的高度来认识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在农业工作中重要性,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服务力度,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拓展市场、扩大销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借助展会平台促销农产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第五届江西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的品牌效应,组织届时当地大量上市的农产品到会参展,提升市场影响,扩大销路。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当地农业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搞好对接,实现顺畅销售。要引导入选江西名优农产品香港展示月活动的企业提升自身能力,尽快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为实现产品出口奠定基础。

  

  


  三、净化农产品市场流通环境。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物价、交通、商务、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农产品营销促销、开拓市场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收储问题,加大市场流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合力促成农产品市场流通的良好环境。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强化服务,提供简化入场手续、减免市场收费、市场信息咨询等便利条件和优惠措施,支持经销户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多购、快销。

  

  


  四、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与发布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利用农业统计、物价调查等手段密切监测主产区、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的价格与供求变化情况,注意收集掌握市场异动和农民、经销商、消费者的情况反映,对市场销售不利的苗头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舆论导向工作,对不良信息要及时应对,做好消费引导。

  

  各地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要及时报我厅市场与涉外处。

  

  电话:0791-6215953 传真:0791-6233121

  电子信箱:ncpcx@jxagri.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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