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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7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9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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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拓宽途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动员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春季节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以消防志愿者行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城乡居民家庭;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经常性群众消防工作,指导居民、村民安全用火用电;要强化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督促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执勤,完善预案,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适时举行多部门联合灭火实战演习,全力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演练,使单位员工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方法,熟练掌握灭火常识和灭火器材装备的使用方法,并确保各种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全力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打造消防铁军”的工作部署,根据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及时补充必须的器材装备,加强现有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使人员、车辆、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要深入研究灭火救援技术和战术,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战斗力;要深入辖区单位的重点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实兵实装实地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告。2010年4月30日前,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将落实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书面材料送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地督导检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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