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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园林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协调全系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施工质量和养护标准、规程等;组织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编制本系统园林绿化年度实施计划;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园林法制建设;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本系统园林绿化工作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五创”及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绿化处(银川市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调研起草城市园林绿化、林业资源建设、管理、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编制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点林业项目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林业建设;执行有关林业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林权、林地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绿化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编制全市全民义务植树计划,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协调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处罚违反园林绿化法规和林业法规的行为。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主管7名(综合事务主管、组织人事主管、行政审批主管、计划财务主管、园林主管、林业主管、绿化主管),副主管1名(由市园林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银川市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银川市首府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园林管理局,与绿化处合署办公。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银川市园林管理局(林业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