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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09]22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等5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等5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24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当阳支公司等五家机构开业的请示》(嘉禾鄂发[2009]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秭归支公司、谷城支公司、枣阳支公司和潜江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当阳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当阳市友谊路13号,经营区域为当阳市行政辖区;秭归支公司营业地址为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7号,经营区域为秭归县行政辖区;谷城支公司营业地址为谷城县城关县府街52号,经营区域为谷城县行政辖区;枣阳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枣阳市人民路47号,经营区域为枣阳市行政辖区;潜江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潜江市东风大道134号,经营区域为潜江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上述支公司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上述支公司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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