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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2
【实施时间】 2011-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1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1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府办〔2011〕6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审计局制定的《苏州市2011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2011年审计项目计划

  


  2011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以“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三区三城”的进程中,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宏观政策落实及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维护民生和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深化财政改革、优化预算结构、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由市局财金处对市财政、地税等部门组织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苏州工业园区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资金范围上,将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土地资金、政府债务、国有资产(资本)收支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实现由预算内资金到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转变;在审计时间范围上,前移审计关口,突出预算编制及其追加调整环节,审查预算安排的合规性,解决目前财政预、决算差异较大的问题;在审计事项范围上,以政府性资金为主线,通过广泛的向下延伸审计,全面检查国家“防通胀、扩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运转情况以及单位内部管理控制情况,全面评价政策、机制、内控效果和资金效益。充分利用税收联网审计结果,关注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目前形势下税收可持续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建言献策。2011年2月 旬开始,5月下旬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按照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由市局行事处牵头,其他各业务处参与,对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等10个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结果、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情况及下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审计,准确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揭示部门预算管理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2011年1月 开始,4月底前完成,5月初行事处提交汇总材料,为“两个报告”做准备。

  (三)财政决算审计。由市局财金处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以财政收入真实性、合法性及支出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加强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资金投入产出分析、绩效评价。另外选择昆山经济开发区进行专题审计,关注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在执行国家财税、土地政策情况和融资、负债情况,揭示开发区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潜在风险,为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加强开发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下半年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民生工程与资金审计。

  1.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部署,以促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由市局社保处组织各市(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实施。重点关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保险保障范围和受益程度、基金征缴和监管、预算管理、统筹层次等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提出改进意见。预计5月开始,具体安排由上级审计机关工作方案明确。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跟踪审计调查。审计厅统一项目,由市局社保处组织,抽调相关市(县)局人员,对常熟市、昆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重点跟踪2010年下半年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前一阶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促进“新农合”、“新农保”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建立完善。两项调查从2月开始,3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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