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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3-22
【实施时间】 2011-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0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要充分发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市政府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决定。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力求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行政效能最优化、最大化。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加强政策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各部门要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参与,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编制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做好职能部门行政事项清理和审定工作;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要求整合行政职能,提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机制的完善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同步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督察办法,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区县和部门年度作风效能考核的重要指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重点区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附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档表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市法制办

1月11日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就“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份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在部门内部部署落实改革办法。

各职能部门

3月份

各部门在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意见,制定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于4月底前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

4月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份

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后于6月10日前重新上报。

各职能部门

6月1日-6月10日

市编办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做好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审批工作。

市编办

6月11日-6月30日

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上旬

各部门根据市编办批复的方案做好内部职能、人员的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

各职能部门

7月1日-7月15日

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各部门行政许可科的设置情况,做好进驻部门窗口调整、安排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

7月17日前

各部门根据批复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将行政许可科整建制派驻行政服务中心,要求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

各职能部门

7月20日前

在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检查整改基础上,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验收工作,确保“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市行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7月底前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底前

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

市行政服务中心

6月底前

开发联合审批事项电子审批服务系统程序,确保联合审批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

6月底前

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重点部署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成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

市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上旬

与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纳入联合审批的事项、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制定出联合审批流程图。

联合审批办公室牵头,参与联合审批工作的部门配合

8月底前

财政、物价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环节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提出纳入“一费制”的收费事项目录,并制定出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市财政局

8月底前

组织联合审批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联合审批办公室

9月15日前

邀请部分企业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模拟,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联合审批办公室

9月底前

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联合审批办公室

10月1日

各区县根据《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县实际部署推进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

8月10日-10月1日

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五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便民中心建设。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份

召开全市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份

各区县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全市现场会精神,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各区县人民政府

5月10日前

本辖区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部按照便民服务中心“五统一”的建设标准,完成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把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

各区县及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

5月20日-11月底

区县政府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对建设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区县政府授牌运行;对未通过验收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

各区县人民政府

12月9日-12月20日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会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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