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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信息产业统筹规划、结构调整和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工作。 2、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职责。 3、承担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生产领域物流配送管理工作职责。 4、支持企业开展二次创业,征集、开发工业类创业和创意项目,为企业创业提供资金扶持的工作职责。 (二)划入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2、将原市信息中心承担的全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推进“兴工强市”方略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相关引导扶持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责任,研究拟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能源行业管理的责任;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承担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责任;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全市节能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及原材料方面的保障协调和紧急调度。 (七)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协调维护银川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八)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九)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 (十)支持企业开展二次创业,征集、开发工业类创业和创意项目,为企业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十一)负责党组织关系、工会关系隶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党工委的工业企业党的组织、工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兴工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经济党工委组织管理的工业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所属单位和代管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奖惩;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企业高层管理人才、高专业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培养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和企业减负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设计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工作;承担银川市“兴工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