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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03-18
【实施时间】 2011-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0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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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部门协作,明确分工。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服务千家万户农民,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省委组织部负责应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作,按月做好点击率统计工作。省农办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参训农民的落实工作,开展远程培训的评选表彰工作。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省、市、县、乡各级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依托单位,在开展远程培训期间,做好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等。省农科院承担专家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做好授课工作;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的使用申请,并做好与省经济信息中心衔接工作;负责远程培训授课端的其它工作。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水利厅负责提出本部门在各个农时农事季节农民远程培训的重点内容,农时农事要领讲解和惠农政策解读等,并作为当期培训责任单位协助做好组织发动农民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的工作;负责本部门专家小组成员的推荐,对本部门参加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作的专家学者给予必要的支持。省广电局负责保障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从县到乡、村的网络畅通。福建农林大学协助组织专家做好授课工作。省广电集团负责现场讲课直播、录像,制作成节目在涉农电视节目中播出,开展远程培训宣传报道等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依托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农民参加远程培训的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农民参加远程培训,并按月统计农民参加远程培训的情况,反馈农民的培训需求;做好远程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切实加强远程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农民积极参与培训的良好氛围。市、县两级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参加培训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县、乡、村三级在每个月的5~9日就要积极开展培训的宣传预告,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把当月远程培训的课程安排和培训内容告知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尽量让有需求的农民都能来参加培训。各设区市农办应重点抓好互动分会场学员的组织工作,每期培训确定2个乡镇分会场参与互动咨询活动。

  (三)科学评估,表彰奖励。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专家小组负责每月培训课程内容及课件教案的审核,确保授课质量;制定远程培训工作的评估标准,对每月的专家授课和咨询情况组织评估检查。建立远程培训月报制度,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15日前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情况和工作小结,按月统计汇总培训情况,对每月的培训成效进行小结,及时收集农民对培训的需求,动态调整培训课程;积极挖掘培训典型,做好舆论宣传,会同月报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2篇报道材料,并加强在当地主要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小组制定表彰奖励办法,开展2010年“十佳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促进远程培训整体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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