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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为银川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物流行业管理的职责。 2、口岸管理协调工作职责。 (二)划入职责 将原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公共客运的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责任,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 2、统筹城市和农村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区域性交通运输中心建设。 (四)取消职责 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农村拖拉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公路、城市客运、水路、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道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规划并实施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推进区域性交通运输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 (三)指导交通行业改革;维护公路、城市客运、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培育壮大运输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协调组织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流,交通运输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县(市)、乡道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工程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五)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和交通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畅通。 (六)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公共客运(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城市轨道交通等)、机动车维修检测、搬运装卸、汽车租赁、运输服务以及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 (七)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技术开发,推进科技进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八)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以及船舶等水上设施的检验工作。 (九)承担全市物流行业的管理责任,牵头制定物流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物流业综合运输网络建设,优化物流区域发展布局;实施物流市场培育,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口岸管理协调工作。 (十)负责系统内改制及非公有制交通运输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银川市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局党委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承办行政复议事项和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设计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