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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11-03-17
【实施时间】 2011-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1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


  

  
  

  本市有关报刊主办、出版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自2008年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以来,已连续推出一批内容格调健康向上、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报刊,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肯定。为继续引导少年儿童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和文化氛围,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总署将继续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有关报刊主办、出版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少儿报刊申报参评,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以前推荐并入选的报刊需再次申报。

  

  二、参加推荐的少儿报刊需具备以下条件:(1)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2)坚持规范出版,没有违法违规行为;(3)出版质量和发行情况较好。

  

  三、报送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的材料应包括:(1)申报表及文字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求不少于300字,一式2份,要求加盖公章;(2)2011年第一季度出版的样报、样刊3套。各报刊主办单位将材料报送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后由我局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

  

  四、注意事项:(1)凡内容中含有教辅内容的报刊不参加推荐,请各主办单位严格把关;(2)请保证报送材料的完整,样报样刊不全的将取消推荐资格;(3)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4)请按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5)相关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cbj.sh.gov.cn。

  

  五、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将汇总推荐材料,依据其近年年度核验数据进行评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并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于2011年5月中下旬在媒体上公布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名单。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收,邮编:200020,请在寄送材料信封右上角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报纸:mhu@sppa.gov.cn;期刊:ymgu@sppa.gov.cn,主题请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

  

  报纸联系人:胡楙,联系电话:64339117;期刊联系人:顾月明,联系电话:64674380。

  

  特此通知。

  

  附件: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参评申报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参评申报表

  

  
报刊名称  cn号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推 荐 理 由(包括报刊简介及获奖情况等) 
(具体情况可另附纸) 
主办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年  月日 
新闻出版局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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