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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17
【实施时间】 2011-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1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工业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工业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石政办函〔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工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力实施工业攻坚,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入统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340.1亿元,同比增长16.5%,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利税659.81亿元、利润427.08亿元,同比增长37.14%和44.74%,均跃居全省第一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信息化推广、电力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获省名牌产品和企业、药品监管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进取,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工业系统要认真学先进、赶先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开创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度工业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1.工业50强实现规划发展目标企业及法人代表

  

  2.工业50强特殊创业奖及突出贡献奖获奖企业

  

  3.工业及民营经济调控目标先进单位和个人

  

  4.工业建设优秀项目先进单位和个人

  

  5.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

  

  6.民营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7.电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8.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9.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0.优质低硫煤炭推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1.药品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12.获省名牌产品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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