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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预算国库处 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年度银川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报告;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编制工作;编制市本级预算外收支计划、国债还本付息计划;拟定市本级与辖区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市本级对县市、辖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辖区预算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分析;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拨付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和财政专户,拟订银川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的编制会审上报工作。 (三)业务一处 负责国土资源、土地储备、交通、建设、园林、房管、城管和其它行政及政法等部门财政预算管理;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银川市小汽车编制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并监督落实;参与拟订银川市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负责国债转贷、政府债务、外债资金、其他支出的财务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拟订;拟订政府性基金的初审及相关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管理财政票据;参与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廉租住房、住房补贴等政策性资金的管理;负责彩票的发行和彩票公益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自收自支单位(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业务二处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老干、民政、卫生、商务、供销、食品药品、经委、国资委、安监、环保等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银川市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离休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医疗保健经费;监督管理全民创业发展资金,落实全民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建议,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银川市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项目资金的上报工作,承担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及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银川地区年度企业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企业税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管理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资质审批及许可证的颁发;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承担银川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审核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指导辖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拟订银川市财政监督检查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开展财政收支管理检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承担全市财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39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其中:主管14名(综合事务主管、监察主管、监察条法主管、农业主管、教科文主管、预算主管、国库主管、行政政法主管、经济建设主管、综合业务主管、社会保障主管、企业主管、政府采购主管、会计主管);副主管5名(由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银川市财政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