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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3-10
【实施时间】 2011-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5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协调小组,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人员如下:

  

  组 长:张志南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黄新銮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洪芹 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成 员:吕传俊 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石建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龚友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丛 澜 省环保厅副厅长

  

  马继列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林邦树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张 秋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谢毅泰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裘松樵 省安监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吕传俊兼任,副主任由石建平、谢毅泰兼任,成员由省直相关部门和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名单由办公室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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