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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9]13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3
【实施时间】 2009-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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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市卫生局负责)

  

  (三)为4万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市卫生局负责)

  

  (四)为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五)巩固燃煤型氟中毒防治成果,消除燃烧型氟中毒危害。(市卫生局负责)

  

  (六)加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市卫生局负责)

  

  (七)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市财政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市卫生局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监管,实行全行业监管。(市卫生局负责)

  

  (三)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逐步使公立医院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四)启动市人民医院、高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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