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2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征集第六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经验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为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交流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救助管理事业深入发展,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湖北省民政厅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组委会主办,武汉市民政局承办的第六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将于2011年9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本届交流会主题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为做好经验材料征集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交流内容可参考以下方向,题目自拟。

  

  1、从源头预防儿童流浪的做法和措施;

  

  2、健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创新;

  

  4、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的做法;

  

  5、对受助流浪儿童采取的分类施教措施;

  

  6、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7、流浪儿童回归安置措施;

  

  8、其他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相关的工作经验与理论探讨。

  

  二、具体要求

  

  1、文章题目、体裁自定,每篇不超过4000字。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文章封面注明作者详细资料和联系方式。主、承办单位将邀请入选作者参加交流会。

  

  3、文章标题用二号字,内容用三号字,字体为仿宋体。

  

  4、征集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5、请各地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组织工作,统一将稿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报材料不超过10篇且在主题方面各有侧重。

  

  联系人:杨洋,010-58123264。

  

  邮 箱:jzhfs@mca.gov.cn。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