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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9]227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兰州市2010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兰州市2010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227号)


  

  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人民政府,兰州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20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0年度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条件

  列入报批计划的建设用地,报批地块上拟建项目为2010年确定实施的项目,发改、规划和劳动保障部门已有明确意见,且项目已确定具体位置、面积、所占地类和用途等相关情况。

  


  二、上报内容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用地需要和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结合存量土地利用状况,科学确定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规划用途,按规定和程序报送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抓紧开展本辖区内拟建项目的摸底调查工作;

  (二)制定本辖区拟建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义务;

  (三)配合完成拟建项目的1∶10000详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的绘制、整理,准确测算拟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

  (四)完成征收土地的前期公告听证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事宜。

  


  三、几点要求

  (一)上报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近郊四区政府和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做到图表数据实事求是,科学翔实。

  (三)所有报批材料务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或未按规定上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 方一俊 8482429侯晓君8482492

  

  附件:兰州市2010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一览表(略)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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