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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发改农经[2009]1029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全州万丰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全州万丰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09〕1029号)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桂林市全州县万丰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2009年沼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09]342号)收悉。项目已经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水的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改善区域卫生环境,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桂林全州万丰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大中型沼气池2座,总容积1000立方米,购置仪器设备及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三、工程总投资257.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3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36.2万元。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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