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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9]24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兰州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和网络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兰州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和网络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9〕241号)


  

  兰州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学费标准的请示》(校财字〔2009〕17号)、《关于申请核定网络学院学费标准及调整网络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校财字〔2009〕24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及网络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万元,学制为2年。

  2.网络教育学费标准为每学分90元,专科不超过72学分,专升本不超过84学分,本科不超过124学分。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学费 。

  


  二、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时使用财政部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间你校要认真做好教育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两个月由你校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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