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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44号
【颁布时间】 2011-03-14
【实施时间】 2011-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4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青浦区2009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延期建设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青浦区2009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延期建设的批复

  (沪农委[2011]44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2009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项目延期建设的请示》(青农委[201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香花桥街道燕南村、重固镇章埝村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期限延期至2011年10月底。请收到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及早、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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