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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价[2011]4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4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粤价〔2011〕44号)


  

  韶关、梅州、清远、南雄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2011年烤烟收购价格按二价区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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