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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3-18
【实施时间】 2011-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报送的《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为确保全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结合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201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

  (一)二氧化硫

  根据2010年我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68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0344万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338万吨。

  (二)氮氧化物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7088万吨(含机动车)。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8906万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4.8182万吨(含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3.9344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408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4.0015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880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2194万吨。

  (四)氨氮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氨氮排放量为1.4132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1399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1874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0859万吨。

  二、2011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2011年削减任务及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基数,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2.2%、2.5%、2.0%,2.0%,即存量分别削减0.2457万吨、0.2427万吨、0.3482万吨、0.0283万吨,总量分别控制在10.9225万吨、9.4661万吨、17.0607万吨、1.3849万吨。

  (二)2011年度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二氧化硫

  根据“十二五”能源规划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燃煤76.7万吨,预计2011年我市新增二氧化硫1.218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为0.9872万吨;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为0.2315万吨。

  2.氮氧化物

  根据“十二五”我市能源规划,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燃煤76.7万吨;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市机动车年均增长率,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机动车20万辆。预测2011年全市新增氮氧化物0.8566万吨。其中: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新增0.0791万吨,水泥行业新增0.0687万吨,非电行业新增0.2571万吨,机动车尾气新增0.4517万吨。

  3.化学需氧量

  采用2011年全市gdp 15%的增长率、新增城镇人口20万人、新增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及2009年污染排放强度,预计2011年我市新增化学需氧量 1.0182万吨。其中:工业新增0.1644万吨,生活新增0.4964万吨,农业新增0.3574万吨。

  4.氨氮

  采用2011年全市gdp 15%的增长率、新增城镇人口20万人、新增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及2009年污染排放强度,预计2011年全市新增氨氮0.0887万吨。其中:工业新增0.0210万吨,生活新增0.0577万吨,农业新增0.0100万吨。

  (三)全市减排目标任务及分解指标

  1.减排目标:综合2011年全市存量削减量及新增量,预测2011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应完成的目标减排量分别为:二氧化硫1.4644万吨、氮氧化物1.0993万吨、化学需氧量1.3664万吨、氨氮0.1170万吨。

  2.任务分解:结合各区县、开发区产业结构现状,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情况及排放强度现状,对2011年减排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削减率指标见表1(略);根据各单位工作责能和国家核查要求,对各单位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见表2(略)。

  三、2011年减排项目

  (一)二氧化硫

  火电行业结构调整项目3个,减排二氧化硫0.4406万吨;非电结构调整项目4个,减排二氧化硫0.0164万吨;新建非电类脱硫工程项目45个,减排二氧化硫0.6829万吨;管理减排项目5个,减排二氧化硫0.3713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5112万吨。

  (二)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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