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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报送的《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环保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再次达到304天。但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人为污染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世园会开幕在即,为有效保障世园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开展“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世园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为契机,以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扬尘污染治理成果,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迎接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召开。 二、整治目标 (一)各类施工工地达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渣土100%覆盖(简易绿化或喷洒扬尘抑制剂)、工地内施工道路和出入口100%硬化并保持整洁、各类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 (二)所有贮存或堆放煤炭、煤矸石、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均采取入库存放、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贮煤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出入口硬化到位并设置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 (三)对闲置土地和裸露地面(道路)进行硬化或绿化,无裸露黄土。对无人管理的堆土(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四)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绿化带内土层高度低于石沿高度10厘米以上。 (五)杜绝焚烧树叶、杂草、建材和垃圾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各区县、开发区,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地区。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管理原则,在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并具体实施,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1.健全本级扬尘污染防治组织领导机构和议事协调机制,实行街办(乡镇)负责制并建立相应考核机制。 2.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 (二)市环保局 1.履行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汇总、全市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上传下达、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2.负责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对整治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出入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未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建筑物的施工工地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四)市市容园林局 1.牵头负责对建筑渣土清运作业进行规范,并对整治范围内各类出土(清运建筑垃圾)工地安装自动冲洗台和视频监控系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和监督各区做好道路保洁及绿化带“提挡降土”工作,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4.负责保洁人员教育,杜绝保洁人员焚烧垃圾、落叶。 (五)市商务局 负责对全市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和杜绝焚烧废旧物资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污染防治效果。 (六)市公安局 1.负责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