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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3号)及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入持续高发阶段,本土感染病例持续增多,学校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明显增加,有向社区、农村蔓延的危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的长期性、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早行动、早预防、早控制。根据防控工作形势,及时分析总结经验,研究调整切合我市实际的防控策略,坚持内防扩散,外堵输入措施,做到科学、有效、有力、有序。要坚持“强化预防措施,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布置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暴发,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和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二、树立意识,强化措施,做好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 要树立疫情大暴发流行的防控思想意识,切实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各级各类学校蔓延速度在加快,大流行的风险在增大。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长期作战、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大暴发流行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加强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学校的防控工作。当前我市甲流疫情主要发生在学校,教育部门特别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警惕疫情向农村地区学校扩散,及早做好防范,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确保学校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控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疫情等情况发生,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现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在当地出现局部、甚至大范围的暴发流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学校出现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加强城乡社区等城市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要切实做好农村、城市社区疫情暴发的各项防控工作,力求做到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疫情的危害。要动员乡镇、街道办(居委会)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动员辖区社会力量,为防控工作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动辖区群众,认真做好辖区居民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要加强对边远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尤其是对农村地区敬老院、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积极有序做好疫苗接种 接种疫苗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卫生部门要完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周密做好人员培训、冷链系统建设、接种单位等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接种原则开展接种工作,重点接种一线医务人员、与人群密切接触的公务重点人群和重点疫情学校的学生,确保优先安排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接种疫苗,在高危人群中形成免疫屏障,有效地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尽可能减少重症或死亡病例的出现。加快疫苗接种进度,积极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有限的疫苗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及早发现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