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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许[2011]132号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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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阶段

  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一个平台”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四个网络”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各地(市)、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监督检验网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提高阶段

  进一步提升体系各环节运行成效。健全保障措施,实现体系平稳、有序、高效运转。充分利用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加快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机制保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进相互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与体系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制度保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指导各地开展体系建设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体系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扎实推进,稳步开展。

  (四)经费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有关经费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大对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切实落实体系建设各项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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