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颁布时间】 2011-03-23
【实施时间】 2011-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民政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接上页]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部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规范部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规程,统一了答复文书格式,提高了答复质量。制定了新闻采访接待、部属主要媒体记者驻部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五)及时向社会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我部根据国办《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开展了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经民政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章33件,废止的规章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2件,及时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继续以民政部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部机关政府信息。2010年,民政部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14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87条,规划统计类信息56条,公共服务类信息546条。民政门户网站群建设扩展至13省,延伸到市、县(区),建立地方民政站点共519个,访问量近3亿,其中,民政门户网站访问量约一亿一千万次,日均30万次;信息更新量超2万条。针对社会热点,加强咨询留言、网上信访、网上调查、网站直播、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建设,组织制作了两会、清明节、防灾减灾日、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题17个,网络图文直播会议10次。荣获第五届中国特色政府网站评选“服务创新奖”,其中,“民政论坛”获政府网站精品栏目奖。

  

  (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方便群众快速、便捷地查阅、获取政府信息。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要求,实施民政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实现了2008年以来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的上网、发布,累计公开规范性文件350余条,完善了文件检索、主题分类、下载打印等功能,满足社会公众快速、便捷地查阅、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三)继续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对外发布消息。继续通过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接受采访等形式,与公众和媒体广泛开展交流。邀请部属媒体参加部务会、部长办公会,接受新闻记者采访和监督。2010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9次,组织专题新闻报道20余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各种形式的采访百余次,发布新闻1500多条。

  

  (四)继续发挥公告、文告、出版物等载体作用,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对外发布《民政部公告》31期,发布《民政部文告》12期,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印发文字材料免费赠阅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各省级政府部门及部分公共阅览场所。编写年度的《民政法规汇编》、《中国民政年鉴》、《中国民政统计》等有关政策、统计数据等资料,免费赠阅到各大图书馆及社科类科研机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民政部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涉及救灾31件,社会福利4件、区划工作4件、优待抚恤3件、民间组织管理2件、社会事务1件,政策法规和规划财务6件。答复意见中,向申请人答复同意公开的12件,依法不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33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3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件,答复咨询事项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民政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0年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1年,民政部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加强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主动公开着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制定部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做好历史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逐步公开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涉及群众切身领域的重要政策出台,延伸到事前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继续加大公务员招录、机关预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以民政部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