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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直字[20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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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要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宣传工作,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把宣传教育与打击传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把宣传教育作为评价社区(村)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特点,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一起,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抵制传销的自觉性。加强同公安、宣传、综治、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打击传销的工作、宣传格局。

  

  (五)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通过检查、督查、召开座谈会、约见、走访、指导签定《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进一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申明监管部门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行为的基本原则和立场,要求直销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立足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守法经营。

  

  三、明确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落实到位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保障到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要投入更大的精力、财力,保证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本地的宣传工作。

  

  (二)紧贴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

  

  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社区、乡村、校园和传销多发地,如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地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专题宣传、举办讲座等活动,提高宣传的实效性;要创新宣传形式,既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媒体的作用,突出主渠道,唱响主旋律,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

  

  (三)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各省级工商机关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今年宣传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不断摸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情况沟通,及时将开展宣传等工作情况,报送直销监管局。我局将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介绍各地开展的宣传工作,并继续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2011年度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指标之一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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