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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陵川南北吉祥寺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陵川南北吉祥寺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南吉祥寺环境整治总图中应标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区划。 (二)补充、规范专项设计的技术参数数据,以便衔接下一步技术设计。 (三)进一步规范文本的文字表述、图名和图纸。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