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关于陵川崇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陵川崇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注意淡化新建管理用房外立面装饰,不宜采用鸱吻。 (二)补充、规范专项设计的技术参数数据,以便衔接下一步技术设计。 (三)注意避免绿化过于人工化。 (四)进一步规范文本的文字表述、图名、图纸。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