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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九郎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韩城九郎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议将西侧透空围墙改为实心墙体。 (二)补充院内排水系统标高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设计图纸,补充绿化平面布置图。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