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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231号
【颁布时间】 2011-03-04
【实施时间】 2011-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大禹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大禹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3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韩城大禹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方案的环境整治项目应加以归类调整。

  (二)山门前区景观小品设计过于繁复,建议削弱园林化、人工化设计,并取消接待处。

  (三)进一步校核文本的文字表述及设计图纸,文本叙述与图纸标注应相一致。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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