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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7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www.tobacc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3606720;电子邮箱:xinwen@tobacco.gov.cn)。

  

  一、概况

  

  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337号)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我局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信息产生环节就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并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发布保密规定,在工作中需公开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发布。一年来未发生过信息公开泄密事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职责进行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及时发布了与公众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文件,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是加强培训考核。我局在认真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部分省级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遵照《条例》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在政府网站上增设了“信息公开规范”专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同时,2010年我局加大了对下属单位政府网站的规范和管理,开展了烟草行业网站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指标明确了各单位网站应及时公开的信息内容,促进了烟草行业网站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02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2%;人事管理类信息6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62%;通知公告类信息8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86%;资金与项目类信息5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5%;业务类信息85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33%;工作动态类信息916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9.55%;互动交流类信息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12%。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一年来,我局网站及时发布了工作动态、资金与项目及与烟农、卷烟零售客户相关的各类信息内容。为进一步方便公众主动获取信息,我局于7月份对政府网站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的同时,对公众留言、人事管理等栏目进行了梳理,突出了便民服务特色。

  

  2.新闻发布会。2010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中央各主要媒体发稿20余篇,内容涉及卷烟打假打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烟草行业节能降耗等。

  

  3.主流媒体集中报道。2010年,我局配合中央主流媒体对烟草行业有关工作进行了多次集中报道。内容包括抗击西南旱灾、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福建云霄打击地下制假烟厂等内容,为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做出了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0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主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决算、部门预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11件信息公开申请中,9件有效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2件无效申请也逐一向申请人做出解释说明。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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