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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201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0〕1号)精神,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战略思路和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大力实施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园区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产业规模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五县(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五县(市)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明显、产业高度集聚、布局分工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区,在全市现代都市农业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5%,占全市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55%,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达到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5%,力争达到1.75万元。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保障

  (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产业融合、功能多元”的原则,以六大优势产业、五大特色产业以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为重点,加快50条农业产业带建设,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在五县(市)初步形成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使杭州都市农业“城市、平原、山区”三大农业圈层的布局更加完善,产业层次明显提升,区域特色有效彰显,农业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市级财政通过“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生态牧场、畜牧小区及种畜禽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尸体处理补助”、“茶产业发展”、“蚕茧方格簇技术推广”、“林权制度改革及促进林地流转”、“千岛湖林相改造工程”、“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西部山区天气雷达建设”等支农项目,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农业产业。

  (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期间,五县(市)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0个以上,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区10个以上,农业主导产业区30个以上,精品农业示范园60个以上。建成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30万亩,水产功能区面积2万亩,叶菜生产功能区面积2000亩,建设提升高山蔬菜基地面积2万亩,建立市级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种子种苗中心)30个。市级财政每年通过“设施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及地力提升”、“粮油购机补贴和农机化建设”、“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叶菜生产功能区和高山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制止耕地抛荒”等支农项目安排不少于8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干堤加固200公里以上,干堤达标率提高至87%;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重要堤防建设500公里,提高山区防灾能力;实施27个中心镇200个中心村防洪工程建设,中心村防洪达标率提高至80%以上。全面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168座水库和1185座山塘完成除险加固任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实施农业“两区”排灌渠道整治2000公里,推广微喷灌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实施城乡河道综合整治1500公里,全面开展城乡河道保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五县(市)农村水利建设。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力争五县(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超过200家,其中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达到30家以上。市级财政每年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成长型农业企业发展扶持”等项目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奖励五县(市)培育壮大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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