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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2011~2014年,分四期在全市布设覆盖每个村的led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2011年首批试点在受台风、暴雨和地质灾害影响较严重的沿海、山区、灾害敏感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布设led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2012~2013年,分两期布设30个农业小气候监测站。2012~2015年,分三期改造现有农村区域自动气象站30个,加密建设农村区域自动气象站30个。2013~2014年,建设2部闪电定位仪和闪电定位仪资料接收中心。2014~2015年,建设8个大气电场仪子探测站和1个大气电场仪中心站。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联动、村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逐级到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组织开展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 (二)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将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业务运行维持经费从2012年开始分别纳入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 (三)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负责农村区域自动气象站、农业小气候监测站、农村led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雷电灾害监测站等建设保障维护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两级保障制度。乡镇(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负责对农村区域自动气象站、农业小气候监测站、农村led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终端、雷电灾害监测站等设施定期巡查和故障报告。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