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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接上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办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并做好服务工作。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内,我署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为在线提交的有效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政策规章、期刊信息、审批信息等。14件有效申请中,除1件由申请人在办理期限内主动撤销申请外,其余13件均按时办结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改进

  

  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责任意识。

  

  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丰富内容形式。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向深入,将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落实工作制度。

  

  进一步认识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落实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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