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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按月报送实施进度。项目实行月报制度。省级农业、农垦部门要及时填报《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进度月报表》(见附件5),于次月5日前报农业部农垦局。

  (七)做好项目验收与总结。项目完成后,省级农业、农垦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于12月31日前将当年补贴项目实施总结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农业部和财政部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农垦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项目实施做好服务。

  (二)强化培训指导。农业部适时举办1~2期全国性的项目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重点培训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管理人员、交流先进项目管理经验。省级农业、农垦和财政部门应结合本省实际做好培训指导工作,重点培训基层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和苗木基地负责人,指导项目实施、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以及建立健全苗木生产质量内控制度。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农业、农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项目区各级财政部门应适当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农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橡胶种苗市场、种苗质量、种苗价格的监管,做好组织良种供应和种苗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深入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苗木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五)强化宣传引导。农业部在中国热带农业信息网开设天然橡胶良种补贴专栏,及时通报工作部署和动态。项目区各地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植胶人、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对天然橡胶良种苗木的认知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____省2011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计划表(略)

  

  附件3  申请编号:2011-

  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

  

    市(县): 乡镇(农场):2011年 月 日

  

胶人基本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单位代码

 

植胶地基本情况

地名

 

土地取得方式(√)

自有( )、承包( )、联营( )、其他:

新植面积(亩)

 

更新种植面积(亩)

 

种苗申购基本情况

苗木基地名(全称)

 

选择品种(√)

拟种植/购苗时间

2011年 月 日/ 月 日

拟申请购买数量(株)

 

以上内容由植胶人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对所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植胶者(签名): 2011年 月  日

部门

意见

所在村委会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农场)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所在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农场)对申报的核定数(株)

 

所在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农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项目主管部门、植胶人、苗木基地各存一份。

  2.申请人或苗木基地将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材料、收款收据于本表后页粘贴。

  

  附件4   合同编号:2011-

  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购销合同

  

  供方(供苗基地):需方(植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部《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9]70号)的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所供苗木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袋装苗、裸根苗品种名称(自填写)

质 量

支付金额

茎干直径(cm)是否≥1.4

根系(cm)是否≥32

纯 度(%)是否≥99

出圃蓬叶数(蓬)是否≥2

是否经过检疫(是/否)

单价(最高议价 

 

元/株)

购买数量(株)

金额合计(元)

财政补贴(元/株)

扣除补贴后需方支付金额(元)

 

 

 

 

 

 

 

 

 

 

 

 

 

 

 

 

      
 

 

 

 

 

      

合计

          

需方所付金额(大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角



  二、供方提供的橡胶种苗须符合《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优良种苗。供方所售袋装苗为已萌出2蓬叶以上并已老化且健壮无病虫害的种苗。出圃时对破损袋进行加固,负责指导售后工作,确保种植成活率在95%以上。

  三、交货地点在本苗圃基地。橡胶苗木销售价格扣除国家财政补贴外,所购种苗的差额款及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供方保证所供袋装橡胶苗品种纯正、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无检疫性病虫害。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负有8年法律追溯责任。种苗质量发生纠纷时,由法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需方所购橡胶种苗不得擅自转让,不得倒卖,并按审批表中所申请的地点进行种植。需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植胶人、苗木基地、市县主管部门各一份。

  供方单位(公章):需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基地所属公司地址:审批申请编号:

  需方地址:

  签订时间:2011年  月  日

  

  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附页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收款收据粘贴处

 

 

 

 

 

 

 



  

  附件5:

  2011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度表

  报送单位:

  

  

当年补贴任务

月份完成补贴任务情况

累计完成当年补贴任务

种苗
(万株)

面积
(万亩)

其中

种苗
(万株)

面积
(万亩)

其中

种苗
(万株)

面积
(万亩)

其中

完成总任务进度(%)

袋装苗
(万株)

裸根苗
(万株)

袋装苗
(万株)

裸根苗
(万株)

袋装苗
(万株)

裸根苗
(万株)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填表人: 报送日期:单位盖章:

  

  注:5日前报送上月完成补贴任务和累计完成补贴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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